如此不讲天理的法律,必然会造成没有骨气的懦弱男人。一个正常行驶的男司机,被一个逆行的女司机连抽十几个耳光而不还手,结果女司机只是拘留10日、罚款1000元。可怜这位被打得口鼻出血的男人,除了庆幸自己可以“挨打免灾”之外,没有得到任何赔偿。男人不敢还手的原因律师解释的很明确,如果还手就算互殴,结果双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,为了避免被判为互殴,只能白白挨了十几个耳光。古往今来包括40年前的中国,发生打斗事件都是先骂先打人者承担责任,而被打后还手者不承担责任。所以那个时候无论是官员和富人都不敢随便殴打穷人百姓,那时的中国男人充满了骨气。
后来由于富人习惯于殴打穷人,而又担心穷人还手,便利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身份,通过法律规定,如果被打一方还手就属于互殴,双方同样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。而同等赔偿对富人和穷人来讲极不公平,一万元赔偿对于富人来讲只是一顿饭钱,而对于穷人来讲就有可能破产自杀(所以美国才用惩罚性赔偿来弥补同等赔偿对穷人的不公平),特别是当今富人还享有“可抓可不抓的不抓”等法律特权,并且可以用金钱打通各种关系等,结果就是一旦被判为互殴,穷人将会陷入绝境,所以只能选择挨打受辱时不还手。如此一来,便把中国男人变成了娘炮男人,形成了中国独有的娘炮文化。同时富人也就养成了随便殴打穷人百姓的习惯。
或许有人会说,随便打人的中国富人会不会成为有骨气的男人?答案是否定的,因为中国富人随便殴打穷人百姓,是在享有法律特权和权钱交换的无风险条件下养成的习惯,一旦失去了这种无风险打人的特定条件,他们将会比那些被他们侮辱打骂的老百姓更加懦弱猥琐,何来的丝毫骨气和胆量!正是因为打人者和被打的全都失去了骨气,所以在当今中国经济和军事越来越庞大的情况下,才会有那么多国家包括周边小国不断对中国挑衅、威胁、制裁,甚至进入中国领海进行自由巡航,而中国只是口头抗议。
50年前南越自恃拥有美国提供的巨大军舰而试图侵占中国西沙群岛,当时中国海军的快艇与对方军舰相比简直就如同小猫比老虎,但是依然主动出击,击沉击伤对方四艘军舰,一战便打败并打服了敌人,直至最后灭亡再也没敢觊觎过中国西沙群岛。而如今的菲律宾根本就没有什么战斗力,居然敢来占领中国南沙群岛,中国除了派海警船与对方推推搡搡、互相碰撞之外,就是不敢开枪开炮武力保卫中国领海。有人总是说什么对方背后有美国支持,所以我们不能开枪,显然这是没有骨气的懦弱借口,当年南越侵占中国西沙群岛背后不同样是有美国支持吗?当年我们炮击金门不也是有美舰为蒋舰护航吗?尤其是抗美援朝我们不是还直接出兵与美国作战吗?怎么今天“背后有美国支持”就成了中国不敢武力捍卫自己领土领海领空的理由了呢?
现在人们越来越有理由怀疑,这种把中国男人变成娘炮男人的法律,究竟是中国人自己制定的,还是那些由美国民主基金会培养出来的中国法律党有计划实施的“战略间谍”的部分内容?大家可以想一下,中国的娘炮男人是法律造成的,马路上有人晕倒不敢扶是法律造成的,股市上那么多让股民绝望的犯罪现象是法律造成的,恶意讨薪、恶意索赔、恶意打假、恶意捐款等古往今来世所罕见的荒唐现象几乎全都与法律有关,而中国又是一个富有智慧和奉行天道的国家,数千年来从没有出现过如此悖逆天道天理的法律现象,怎么现在世界各国从未有过的荒谬现象全都集中到了中国?这就不能不让人怀疑那些美国民主基金会资助的中国法律党,是不是美国的战略间谍,在故意用这种方式摧毁中国人的意志和道德,最终为解体中国进行战略准备。
国民是国家的细胞,国民和国家的关系就是细胞和身体的关系。细胞是健康的,身体就是健康的;细胞是病态的,身体就是病态的。一个国家的国民把人格和尊严看得高于一切,为此不惜牺牲利益和生命;国家就会把尊严和主权看得高于一切,为此不惜承受战争。而国民如何看待生命、荣誉和利益,关键取决于国家的法律和教育。凡是把人格和尊严看得高于一切的法律和教育,所造就的国民也一定会把国家和荣誉看得高于一切;凡是把人格和尊严看得一文不值的法律和教育,所造就的国民,也一定会把国家和荣誉看得一文不值。特别是摧毁了国民自信和勇气的法律和教育,即便是国民多么不怕死,也绝不敢反抗罪恶和侵略,宁可自杀也不会战死。崖山之战20万南宋老百姓宁可陪着皇帝跳海自杀,也不愿意转身与蒙古军队拼死战斗;南京保卫战同样如此,人数超过日军数倍的国军宁可在寒冬腊月跳进长江冻死淹死,也不愿意转身迎战日军,否则绝不会发生南京大屠杀。这就是法律和教育对国民精神进行摧残和绞杀的结果。
此前我们多次讲过,古往今来强大国家的一个主要标志,就是士兵敢于对入侵者主动开枪,就像50年前孙玉国所代表的中国军人一样,就像今天的美国军人一样。无论当时中国还是今天美国的法律和教育,都绝不会让一个男人为了避免被判为互殴,就会被人连抽十几个耳光而不还手。(2024年9月1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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